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5月15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的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00元/股调整为16.9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最高成交价为10.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435,50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200,000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481,326,899.15元,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费用1,262,183.04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签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72,322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6,1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18,934,992.72元,已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6,500,000.00元。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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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9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征得公司同意后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2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询问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专户存储银行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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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38.0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55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
本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52.1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16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52.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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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37,213,196.3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165,000,000.00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50,000,000.00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000,000.00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100,000,000.0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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