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4日,瑞尔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编辑 汪世军)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4日,瑞尔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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