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中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林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乾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中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林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乾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及时审议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它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4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4年11月14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家庆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联系传真:0760-8559466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邮编:52843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2
2.投票简称:通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附件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房地产业(1家)、建筑业(1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家)、采矿业(1家),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8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年5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明国,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4月1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2年9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富来,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3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项目,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下降未超2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具体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
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
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