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2月03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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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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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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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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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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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人多次申购集合计划,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集合计划财产,主要用于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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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年金额,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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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本集合计划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集合计划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本集合计划的特有风险
1、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债券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集合计划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3、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金融衍生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情形时,标的证券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场内期权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可能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面临平仓的风险。
(2)信用风险
对于衍生品交易而言,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极小,原因是在进行衍生产品交易时,交易所有一套独特的交易体系,如设立一系列的保证金制度,最低资金要求,逐日盯市结算措施及强行平仓制度等,使整个市场的信用风险下降。但这种由结算公司充当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并承担履约责任,一旦结算公司出现风险暴露,由于其风险过度集中,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或风险监控制度不完善时也会发生信用风险。
(3)杠杆风险
金融衍生品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计划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本计划财产本金的损失。
4、本集合计划对于每份集合计划份额,设定一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故投资者面临在运作期到期日前无法赎回的风险,以及错过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
5、本集合计划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6月9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2025年6月9日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的风险。
二、本集合计划还面临债券市场风险、集合计划共有的风险、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计划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
具体风险内容请参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募集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集合计划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集合计划合同的当事人。
本集合计划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集合计划合同的具体约定。
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集合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集合计划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官方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客服电话:95358]
1、集合计划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集合计划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创业创和
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
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的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6月9日,同时相应修改资产管理合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产品存续期限由“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变更为“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6月9日,存续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12月9日。
二、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
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产品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特殊开放期安排
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本产品将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在特殊开放期间内赎回不受持有期限限制且不收取赎回费。若本产品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行通过本产品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所持有的本产品份额的相关事宜。
同时,本产品已自2024年12月2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恢复日期将另行公告,具体请参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3、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firstcapital.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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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4年12月4日在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www.firstcapit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358)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