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保荐!*ST东通财务造假触及退市

查股网  2025-09-19 17:59  第一创业(002797)个股分析

9月12日,*ST东通(300379)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连续四年虚增收入与利润,并被认定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2.29亿元,并对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人采取严厉措施,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

而作为*ST东通2022年定增的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第一创业(002797)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第一创业”)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核查、把关与持续督导之责?引发市场关注。

四年虚增+“欺诈发行”

从证监会通报来看,*ST东通在2019-2022年“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公司涉嫌重大违法并将被深交所依法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拟对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并对实控人采取10年市场禁入。

2018年12月,*ST东通收购泰策科技100%股权,2019年至2022年间,*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分别虚增收入6145万元、8485万元、1.26亿元、1.61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虚增利润5223万元、5877万元、7948万元、1.24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另外,*ST东通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认定“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属于“欺诈发行”。公开资料显示,*ST东通2022年定增募资总额约22亿元,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2021年间的虚假财务数据作为信息披露依据,构成发行文件的重大虚假记载。

预警与核查滞后

作为*ST东通的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近年来并非没有采取相关措施。

2024年6月,北京证监局就曾对*ST东通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而在2024年内,第一创业对其开展过2次现场检查,全年发表6次专项意见,并在“内部控制评价”核查意见中提示公司财报内控存在重大缺陷。2025年4月,*ST东通因涉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实控人/董事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9月16日,第一创业披露《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其中记载了1次现场检查,全年累计5次专项意见,明确公司2024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以及重大内控缺陷等,并就募投项目进度过慢提出督导措施。

可见,在监管出具相关意见后,第一创业作为保荐机构确有及时跟进,但核查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

作为保荐机构,应对发行文件所据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贯穿式核查”。*ST东通被查实的四年持续虚增,意味着发行环节的信息基础本身存在重大失真,对保荐核查的穿透性与交叉验证提出质疑。在发行后,*ST东通先后被出具责令改正并进入立案调查阶段;而保荐机构虽有现场检查与专项核查,但从问题暴露的时点与严重性看,其预警与制衡效果也存在不足,未能发挥“看门人”应有的前置与持续把关作用,目前监管对于第一创业的责任界定尚不明确。

“新锦动力”项目迟报被点名

除了*ST东通项目,第一创业在保荐执业规范方面还在2024年被交易所直接点名。2024年4月,深交所对第一创业及其三名保荐人尹航、姚亚良、郑旭楠出具监管函/书面警示,表示其在“新锦动力”项目中,未按规则及时向深交所报送会后发行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这一重大事项,也未更新申请文件,经督促后仍未更新,最终发行申请撤回。

从持续造假到欺诈发行再到强退通报,第一创业作为保荐机构,其责任履行情况将成为监管部门和市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发行核查的穿透性与持续督导的前瞻性,是外界衡量其“看门人”职责是否到位的两条主线。

当前,监管层已把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与“全链条问责”写入常态化执法词典,对保荐机构的质控、会后事项管理、资金监管穿透等提出更高要求,能否在督导期内对“异动迹象”进行实质性核查,决定其能否重新赢回市场对“看门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