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七年诉讼之困:票据中介惹纠纷,两起旧案仍待解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周洁
上市前的一桩诉讼,七年之后还在困扰着江阴银行(002807.SZ)。
“目前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将根据案件新的证据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江阴银行2023年半年报中的这句话,还预示着这种困扰可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在七年之前有一场“票据代理回购业务”纠纷,时至今日依旧没有结果。
“本行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与恒丰银行票据案件,请关注本行发布的公告。”8月30日,一位江阴银行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道。
都是票据中介惹的祸?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是江阴银行2008年8月获准发起的首家村镇银行,持股比例为52.50%。
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和恒丰银行之间有着复杂的票据纠纷,涉及到恒丰银行的4个分支机构,包含嘉兴分行、青岛分行、常熟支行和南通分行。这些纠纷已经持续了七年时间,而这场纠纷始于九年前的一纸票据代理协议。
据悉,2014年,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曾与恒丰银行多家分行签订《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下称“票据代理协议”),委托恒丰银行多家分行代理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卖出回购业务、代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等票据买卖业务。
然而,根据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裁判书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民事裁判书,这些票据代理协议原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一些员工和票据中介勾结,利用伪造或私刻的公章,在空白A4纸上盖章,用先盖章后打印的方式,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名义与恒丰银行多家分行签订票据代理协议。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披露,2014年7月,票据中介熊廷兵找到时任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业务部主任王永华、时任宣汉村镇银行行长吴国建,提出以利润分成或60万元包断的形式合伙做票据业务,即由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在其他商业银行开设同业账户,并提供给熊廷兵,熊廷兵利用该账户进行承兑汇票业务以赚取利润,同时利用承兑汇票业务利息款每月帮吴国建完成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存款任务。
吴国建在未经宣汉村镇银行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并报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便同意以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名义在其他商业银行开设同业账户,交由熊廷兵使用进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授意业务部主任王永华具体负责办理开设账户事宜及配合熊廷兵利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015年6月,恒丰银行多家分行承兑汇票回购期限陆续届满,因票据中介熊廷兵挪用了超过1亿元款项未归还,致使无资金及时进行到期回购,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因此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也由此导致恒丰银行多家分行垫付票款利息因而提起诉讼。
恒丰银行认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应该对这些票据买卖负责,要求其偿付垫付款项及资金利息。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则否认自己与这些票据买卖有关,认为票据中介才是罪魁祸首。
“本行认为,上述诉讼所涉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均系票据中介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该案判决宣汉村镇银行承担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且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本行在该子公司出资额为1050万元,因此该诉讼案件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该诉讼案件仍存在一定的法律纠纷风险。”江阴银行于其招股书中如是写道。
尚有两起票据纠纷待解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从2016年4月开始,双方在法院进行了多轮诉讼,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多次败诉。
在此前的判决中,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一度被判决要偿付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垫付利息5045.94万元、违约金1813.2万元;偿付恒丰银行常熟支行回购垫款8979.37万元及资金利息;偿付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垫付利息1354.46万元及资金利息;偿付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垫付利息770.58万元及资金利息,总计约1.8亿元(不含资金利息)。
但是,2019年4月18日,在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案件的再审中,浙江省高院认为:“一方面,熊廷兵被批捕仅涉嫌伪造印章和行贿罪,与本案无关;刑事判决前,其涉嫌犯罪系未决事项,不影响再审。若熊廷兵最终被判有罪,宣汉诚民银行可以用该判决作为新证据再申请再审。所以以熊廷兵涉嫌犯罪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不成立。另一方面,一审法院对合同真实性的认定,即《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合作协议》上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盖章是否存在被伪造、私刻,经过了询问相关鉴定人员并综合考量后做出,目前证据不足以证明合同违法,若违反了行政规章,宣汉诚民银行可以向银保监会举报。”
2020年5月26日,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熊廷兵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半年后,即11月17日,熊廷兵被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熊廷兵上诉,维持原判。
熊廷兵的判决无疑为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带来了好消息,在2021年,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在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二审诉讼中获得了胜利,这也意味着该行不再需要支付给恒丰银行常熟支行8979.37万元的回购垫款以及相关的资金利息。
在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案的再审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案涉交易行为并非宣汉村镇银行真实意思表示,而系社会人员勾结该行员工,冒用宣汉村镇银行名义进行的无权代理行为”,并驳回了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的再审申请。
在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案件中,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书,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成功撤销了一二审的判决,并驳回了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虽然,在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案、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中,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打赢了官司,但是另外两起,即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案件、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案件,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目前还在将根据案件新的证据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在近日江阴银行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中,也提到了有关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诉讼事件。
目前,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已经在两起案件中获得胜诉,但还有两起案件仍在申请再审或抗诉中,这幢票据纠纷的陈年旧案何时才能结束呢?
从财务数据信息来看,2023年上半年,江阴银行实现营业收入达20.61亿元,同比增长1.25%;归母净利润达6.56亿元,同比增长14.23%。
然而,与业绩增长形成对比的是江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降。
截至2023年6月底,江阴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7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59%。
数据显示,2020年-2023年6月末,江阴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经呈连续下降的态势。
此外,江阴银行2023年上半年杠杆率为7.57%,与2023年第一季度相比下降了0.17%,为近四个季度最低。
“公司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均远高于监管要求,达到行业中上游水平。”江阴银行相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如是说。
9月6日,江阴银行以下跌0.27%报收3.76元,公司市值约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