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业绩承诺虚增业绩,*ST恒久遭行政处罚,投资者维权启动
两位责任人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5年6月27日,*ST恒久(维权)(002808.SZ)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被罚。目前,*ST恒久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恒久科技完成对闽保信息71.26%股权的收购。为完成业绩承诺,闽保信息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与贵州银达签署的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通过制作虚假验收材料和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虚增当年的收入和利润。此外,2020年和2021年,闽保信息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继续通过虚构合同和验收材料,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恒久科技披露的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各1400万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8566.37万元,虚增利润3860.43万元,2021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各 1754.72 万元;2021年,虚增营业成本 1348.74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348.74 万元。
最终,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恒久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总经理身份处以400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闽保信息总经理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此外,余荣清和林章威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分别禁入5年和3年。
*ST恒久的主营业务包括影像耗材和信息安全产品,主要产品为激光有机光导鼓、墨粉及信息安全产品。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恒久002808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11月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11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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