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15 02:15  路畅科技(002813)个股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584.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郭秀梅女士需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2、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鉴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当地的规模和地域优势,畅丰新材料按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或销售部分商品能有效降低流转费用,提高交货效率,有利于畅丰新材料的稳步发展。

3、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2、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3、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4、西峡龙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西峡龙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金额根据畅丰新材料的生产计划进行预测,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畅丰新材料的生产基地位于西峡县,直接从龙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水、电等生产所需产品有利于减少公司的一次性投入,龙成集团下属企业能为其提供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及材料,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就近采购和销售能使公司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且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交易程序规范,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1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03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0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0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4月0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4月01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东郭秀梅女士承诺于2022年02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放弃其持有路畅科技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不行使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0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9)、《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7、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路畅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路畅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9425735。

5、会务常设联系人:赵进萍

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0755-29425735

邮箱:shareholder@roadrover.cn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1、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3”,投票简称为“路畅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0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1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一、委托理财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3、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稳健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1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及原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承诺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就上述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控股股东郭秀梅向中联重科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郭秀梅及其配偶朱书成(合称“承诺方”)于2022年02月07日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郭秀梅将所持路畅科技3,598.80万股股份(占公司截止本公告日总股本的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中联重科;同时,郭秀梅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承诺》(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承诺》”),自愿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放弃所持全部剩余股份42,999,690股股份(约占公司截止本公告日总股本的35.83%)的表决权(与本次股份转让合称为“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2月08日、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郭秀梅)》、《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联重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方式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承诺方郭秀梅及朱书成同意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畅丰”)的业绩进行承诺。具体约定如下:

1、承诺方承诺,南阳畅丰在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考核期”)每一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应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RMB25,000,000)(以下简称“业绩基准”)。如承诺方或承诺方指定主体于业绩考核期届满之前回购南阳畅丰的,则回购发生当年的业绩考核期调整为回购发生当年1月1日至回购当月上一个自然月月末,回购发生当年业绩基准调整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RMB25,000,000)÷12×回购发生当年的业绩考核期。

2、若南阳畅丰未能实现业绩基准,则承诺方应在南阳畅丰业绩考核期内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或受让方另行书面同意的更晚期限内向受让方作出补偿,且该等补偿金额(以下简称“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南阳畅丰于业绩考核期内每一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与当年度业绩基准之差额×公司所持南阳畅丰的股权比例。受让方有权要求承诺方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前述补偿义务,以使目标公司能够自承诺方处足额取得业绩补偿金额。

3、若承诺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按期向路畅科技足额支付业绩补偿金额,则承诺方应自逾期支付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0.05%支付罚息,直至承诺方完全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4、特别地,各方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路畅科技汽车电子业务于业绩考核期内每一年度:(a)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150,000,000);且(b)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总额。

三、南阳畅丰业绩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及原因

南阳畅丰2022年度完成了业绩承诺,但2023年由于下游市场不景气,产销量较预期下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213号)。经审计,南阳畅丰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136,073.13元,未达到业绩基准,因此南阳畅丰未能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约定。

四、2023年度业绩补偿情况

南阳畅丰2023年度未达到业绩基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郭秀梅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向路畅科技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2023年度业绩补偿款2,863,926.87元。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为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承诺款项,为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朱君冰系承诺方郭秀梅之女,为该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其他事项

经查询,关联方郭秀梅女士及其配偶朱书成先生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郭秀梅及其配偶朱书成与中联重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213号);

3、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4、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