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3-11-28 02:30  高争民爆(002827)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1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2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12月11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2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1月27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列席监事:王川、王晓、李玉红、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5,0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庄存伟为公司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董事长,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任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940万元。公司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本议案,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委员巴桑顿珠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曹敏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白珍女士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由以下人员组成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李子扬先生、胡洋瑄先生、曹敏忠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子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胡洋瑄先生、李子扬先生、白珍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洋瑄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新修订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重新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1月27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尹晓瑜女士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5,0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王川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监事王晓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940万元。公司监事王晓为藏建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新联”)、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5,0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截止2023年10月30日同类采购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48,853.92万元,同类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30,369.98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庄存伟因担任公司及昌都高争的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董事长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白珍因担任公司及昌都高争的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因担任中金新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王川因担任雅化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公司监事王晓因担任公司及昌都高争的控股股东藏建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藏建集团、雅化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雅化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铜华村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公司董事长王川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雅化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天真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7日

中金新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爆破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评估(有效期至:2024年5月18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爆破技术咨询与爆破技术服务;现场混装多孔粒铵油炸药、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矿产资源开采、采掘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巴桑顿珠任中金新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中金新联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金新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拉巴次仁

注册资本:78,602.5641万元人民币

住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8日

昌都高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各种水泥、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都高争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与昌都高争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昌都高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采购炸药、管类、索类,销售电子雷管芯片模块、提供运输服务等;向中金新联销售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本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建筑爆破施工服务。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关联方提供爆破施工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是合理的、必要的;一定程度上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市场需求增长和成本控制考虑,向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销售以及提供爆破服务、运输服务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计划。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提供爆破施工服务、运输服务的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议案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中小股东意愿,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的子公司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工程”)、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投资”)、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物业”)、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人力”)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940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万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3RH61G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建投工程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以西、格桑路以北总部经济基地(B栋)1单元5层503号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9日

建投工程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建投工程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建投工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建投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4MA6TCMD96M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藏建投资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原矿业办公楼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藏建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建材、文化、旅游、健康、科技、信息产业的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开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劵、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劵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矿产品(不含危化品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建材产品销售(不含钢材木材);现代物业管理(不含保安业务);农牧产品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藏建投资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藏建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藏建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维本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6.18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7352D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争物业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藏建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3日

高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百货、建材销售;租赁;房产中介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不含爆破作业);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维护;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争物业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藏建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高争物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高争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恩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DHC24W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天惠人力100%股份的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天惠人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派遣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屋拆迁服务;财务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天惠人力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天惠人力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天惠人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藏建投资

1.标的资产概况。

租赁房产位于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截止2023年10月31日账面原值如下:

单位:万元

注:此数据为办公楼及公司周转房整体数据,藏建投资只租赁其中2层。

2、租赁资产为固定资产,已进行抵押贷款(2019年6月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科研楼抵押贷款用于修建703仓库搬迁项目建设和昌都办公楼建设),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高争物业

1.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及周转房物业管理。

物业类型:办公区、生活区物业。

坐落位置: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物业面积:16,668平方米

2.主要委托管理事项

客户服务:为高争民爆科研楼场地提供保洁服务、收发快递、邮件、会议服务等;

秩序维护:提供公共区域的日常保安巡逻、车辆指挥停放管理、消防及监控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区内的绿化养护,物业服务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以及维护;

工程维修:负责公共区域内所有灯具、开关、插座以及排水等的零星修缮(不含整体亮化工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高争物业经公司同意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争民爆科研楼及职工周转房内电梯的维修保养业务转包给具有特种设备专业资质的维保单位,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必须继续履行日常运行保养及安全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巡视及外包单位的管理;

代收高争民爆的水电费,建立收费台账,每月20日前向高争民爆提供收支报表及代收款事项;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三)天惠人力

天惠人力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爆破”)生产工作需要,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完成所需岗位的生产任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投工程

建投工程为公司提供零星建筑施工服务,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正式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二)藏建投资

公司将办公楼部分办公室出租给藏建投资,租赁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三)高争物业

高争物业给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天惠人力

高争爆破拟与天惠人力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天惠人力根据高争爆破用工要求,向高争爆破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从事相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

1.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自派驻之日起,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由此相关的社会保险等由天惠人力支付);

(2)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自派驻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其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管理服务费用;

2.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标准确定。

(2)劳务派遣人员自派驻高争爆破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的工作,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试用期满3个月后,由劳务人员本人申请对其工作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所从事的岗位给予调薪,不通过的人员退回天惠人力。

(4)劳务派遣职工执行派遣服务费用=应发工资总额+管理费,应发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基础奖金+考核奖金(绩效),其中基础工资及基础奖金根据出勤情况进行发放,同时,将应发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核奖金,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发放。

(5)应发工资总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费含相关社保及天惠人力管理服务费用,考核鉴定由高争爆破组织进行,并提供给天惠人力复印件,作为备案。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以双方确认的《用人申请》花名册中的人数为准。

(6)以上劳务派遣人员所在项目免费提供就餐的,从派遣服务费用中扣除伙食费500元,由所在项目出示相关情况说明。

3.结算时间和方式:

高争爆破应在用工当月 28 日前(若遇节假日,可往后顺延7个工作日)将前月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转入天惠人力指定的银行账户。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应由天惠人力在每月 30 日前发放,发放后,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表(附劳务派遣人员签字及手印)送到高争爆破财务留存。

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相关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后,并同时提供各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向高争爆破提供名目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增值税发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尚未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与关联方建投工程、藏建投资、高争物业、天惠人力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审计机构(未签订服务合同),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最终确定的审计收费106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单位:万元

四、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全票通过了《关于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