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

查股网  2025-01-20 09:15  高争民爆(002827)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由于公司下游矿山工程、大型项目基础建设业务需求量增加,民爆器材销量增加,营业收入相应上升,净利润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地位由被告变更为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12,575.86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传票以及出庭通知书,因合同纠纷,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或“原告”)向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成远矿业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当事人诉讼地位通知书》(〔2024〕藏03民初4号),通知如下:

法院在审理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时,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请将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名被告变更为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两名被告,并对诉讼请求进行了相应变更。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被告及诉讼请求属于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原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虽已撤回对被告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但本案涉及环境共同侵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将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地位由被告变更为第三人。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当事人诉讼地位通知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3人,代表股份166,416,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959%。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32名,代表股份4,67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1%。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65,223,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37%。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9人,代表股份1,19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6,344,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股数5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