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星网宇达及董秘等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星网宇达2月23日公告,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刘景伟、董秘袁晓宣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六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景伟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刘景伟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