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3-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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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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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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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持有99.86%份额的控制企业广州厚德载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凯瑞特有限公司(HONGKONGCARRITTLIMITED,以下简称“凯瑞特”)及香港盈丰泽润有限公司(HONGKONGPLENTIFULSHINYLIMITED,以下简称“盈丰泽润”)分别投资5,700万欧元、3,800万欧元,并通过凯瑞特以5,700万欧元收购利邦时装有限公司(TRINITYFASHIONSLIMITED)持有的新加坡公司CerrutiInvestmentPte.Ltd.的100%股权和TOGAINVESTMENTSFRANCE持有的法国公司Cerruti1881的100%股权,通过盈丰泽润以3,800万欧元收购TRINITYSERVICESHOLDINGSLIMITED持有的新加坡公司LiFungTrinityManagement(Singapore)Pte.Ltd.的100%股权,从而间接收购上述目标公司拥有的国际奢侈品牌“CERRUTI1881”和“KENT&CURWEN”的全球商标所有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凯瑞特及盈丰泽润已与相关交易对手方签署本次收购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境外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收购的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新加坡公司CerrutiInvestmentPte.Ltd.及法国公司Cerruti1881的股东已变更为香港凯瑞特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新加坡公司LiFungTrinityManagement(Singapore)Pte.Ltd.的股东已变更为香港盈丰泽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境外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秉政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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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2证券简称:比音勒芬公告编号:2023-04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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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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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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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为698997210的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为82110154740007555的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2,177.1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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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专户结余资金3,722.7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2,177.10元(银行利息)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注销开立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账号为15000103886624的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216,693,522.32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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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参见附表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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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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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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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8,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9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4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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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其中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资料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将在未来持续关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督导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