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5 10:27  同兴达(00284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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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最近一期,公司与以上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莞市优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优创包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N59D4N

法定代表人:万萍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高清路11号1栋101室

主要股东:万萍持股50%,李文持股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优创包装总资产23,487,291.61元,净资产8,690,779.71元,实现营业收入9,479,447.13元,净利润243,616.32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查优创包装为万萍女士直接控制并任职的企业。万萍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万锋先生的亲属,因此优创包装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遵守公平、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相关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5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汽车”)、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芯”)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为赣州电子、南昌精密、香港同兴达、展宏新材、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50亿元。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50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4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168号

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楼研发楼9层及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4-1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7#研发楼 11 层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01-14

董事:万锋、钟小平

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51號資本中心11楼1101室

注册资本:5,435.16万港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香港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6、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

注册资本:99,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日月同芯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76%股权。

7、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03-22

董事:胡明翊、梁甫华、ASHISH KUMAR YADAV

地址:FIRST FLOOR, BLOCK-A, PLOT NO.02, SHED No.-03, SECTOR-08, IMT BAWAL Rewari HR 123501 IN

注册资本:80,000万卢比

经营范围:在印度及其他国家进行生产制造、交易、服务、销售、加工、研究、设计、改善、制造、装配、安装、维护、修理、购买、进口、出口、运输、交换代理和经营手机、触摸屏显示模块、摄像模块。

股权结构:印度同兴达系香港同兴达控股子公司,香港同兴达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持有香港同兴达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和防范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力地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6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6.23%。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8,652.47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2.47% 。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4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的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的综合授信,系为保障公司2025年相关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的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25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财务报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使各位股东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经营成果分析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稳健良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5,87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3.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08%。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3、费用

单位:元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所有权权益变化

单位: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主要变动项目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收回银行定期存款增加,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取得银行借款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资产减值损失等非付现因素或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差异。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4,586.37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0,735,741.3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9,073,574.1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863,741.33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321,772.12元。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327,551,705股扣减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量11,056,44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即316,495,265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59,81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占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8.94%。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未出现超分配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659,810.6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2,659,810.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6.87%。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8,863,947.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9.06%。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36,613,162.67元、33,838,051.2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39%、0.41%,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结合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说明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卢绍锋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向锐、任达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制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真阅读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现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已掌握的存货资料和测试证据表明,预计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库存商品:参考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未执行订单价格,若不存在则参考市场售价。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销售或生产领用。

3、长期资产减值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若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对于商誉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度终了都需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的金额。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45.24万元,考虑转销、收回或转回、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减值损失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5.03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1,235.03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范围、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变更后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变更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栋1401-1601。

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二单元18-21楼。

具体变更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