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公司与日本松下签订的协议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消息,威星智能(002849)05月1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有新闻报道公司与松下5月15日在杭州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请问此事不需要公告吗,或是假新闻需要澄清?如果没有任何公告,是否信披违规?威星智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日本松下、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签订的《MOU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协议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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