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8:04  实丰文化(002862)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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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吴宏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王依娜女士,独立董事钟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暂不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暂不发放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其中,与实丰文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202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启庆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本期年报和内控审计等相关报告的费用为1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为进一步适应发展战略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根据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具体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请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对公司目前业务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不产生重要或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1年12月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文和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议案10关联股东蔡俊权先生、蔡俊淞先生、蔡锦贤女士需回避表决。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传真请在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传 真:0754-85882699

联 系 人:王依娜 E-mail:zhengquan@gdsftoys.com

(六)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2”,投票简称为“实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0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