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31 00:00  实丰文化(00286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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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4-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布局光储充业务

  2024年,公司成立下属公司广东实丰电来充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等新能源项目。2024年8月6日,实丰电来充投资建设的实丰电来充北港充电站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号召。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致力于构建一个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充电网络,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乡村经济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为实现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战略和乡村振兴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持续储备热门IP

  公司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达成重要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取得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知名IP一一超级飞侠智能故事机类目的授权,这一合作标志着两大玩具上市公司在儿童玩具领域的深度融合,携手共创儿童玩具产业新纪元。此外,公司旗下品牌洛克星球取得了《贪吃蛇大作战》、《蛋仔派对》的正版授权。

  随着游戏市场持续扩张,玩具与游戏IP合作已然成为推动玩具产业创新和增长的重要引擎。通过跨界合作提升品牌知名度,注入创新活力,拓宽市场受众,进而加深消费者与IP的情感联系,同时也推动了玩具产业的转型升级。未来,实丰文化将持续通过技术创新的加持使电动玩具轻智能化,并搭载丰富的益教内容,以创意设计融合IP形象特点来提升产品精致度,在打造高质量、高颜值的电动玩具产品的过程中,不断扩大公司在玩具市场的份额,实现玩具IP与文化创新的融合发展。

  (三)实丰文化荣获澄海玩具协会2024年度“突出贡献奖”

  2024年5月26日,公司在汕头市澄海区玩具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被授予“突出贡献奖”,以表彰公司在推动行业发展和创新方面所作出的成就。

  (四)实丰网络荣获快手“光芒之翼奖”

  实丰网络凭借其在Web端及手机端的多款游戏开发经验,以及对快手游戏平台的深耕,为快手用户打造了一系列高品质的休闲游戏,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和好评。在2024快手磁力引擎游戏行业峰会上,实丰网络荣获了“光芒之翼奖”。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4-04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下属公司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能源”)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丰能源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士”)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自有资产与欧力士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90.78万元。本次融资实际发生后,融资金额在2024年度授信融资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近日,实丰文化、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能”)、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为实丰能源与欧力士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丰能源以其持有的部分光伏电站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实丰绿能以其持有的实丰能源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主合同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幢第一层7号铺面(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系

  实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丰绿能的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实丰能源100%的股权。

  (三)实丰能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四)实丰能源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实丰能源为2024年7月17日新设立的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截止本公告日,实丰能源不存在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实丰能源与欧力士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债权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租赁物:光伏电站

  买卖价款:人民币6,907,800元

  租赁期限:六十个月

  (二)实丰能源与欧力士签署的《动产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抵押人: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抵押物:自有光伏电站

  (三)实丰文化与欧力士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日后3年届满

  保证担保的范围: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全部租金(包括主合同期限届满时的未付租金及其延迟违约金);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所有费用。

  (四)实丰智能与欧力士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日后3年届满

  保证担保的范围: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全部租金(包括主合同期限届满时的未付租金及其延迟违约金);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所有费用。

  (五)实丰绿能与欧力士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日后3年届满

  保证担保的范围: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全部租金(包括主合同期限届满时的未付租金及其延迟违约金);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所有费用。

  (六)实丰绿能与欧力士签署的《质押担保合同》

  质权人: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出质人: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承租人: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质押物:实丰能源100%股权

  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8,594,740元

  保证期间:自质权设立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担保范围内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金、期末购买价格、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及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所有其他应付款项的支付义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19,108.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3%,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彼此之间的担保,除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融资租赁合同》、《动产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等合同。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4-04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侯安成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公告编号:2024-04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