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一董事因配偶短线交易被警示,此前称是误操作,获益850元已上缴公司

查股网  2023-12-22 19:33  周大生(002867)个股分析

转自:扬子晚报网

12月22日,周大生股价收于15.27元/股,跌幅0.65%。消息面上,12月21日晚间,周大生发布关于董事夏洪川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夏洪川配偶于2023年5月4日至6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周大生股票1000股,累计卖出周大生股票3750股。夏洪川配偶短线交易事项在今年6月已由周大生自行披露。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850元,已于6月29日全部上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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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显示,经查,夏洪川担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周大生)董事期间,其配偶于2023年5月4日至6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周大生股票 1000 股,累计卖出周大生股票3750 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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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询发现,夏洪川配偶短线交易事项在今年6月已由周大生自行披露。公司6月30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经核查,夏洪川配偶周长云女士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850元,计算公式为:(6个月内卖出最高价-买入最低价)×短线交易股数,即(18.53-17.68)×1000=850元。上述收益已于2023年6月29日全部上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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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