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6.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24.7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公司依据各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编制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栾甫贵、金永生、刘红路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议案6、议案8、议案9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回避表决。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应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12层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前台。
4、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张欣悦、李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2 8822
传真:0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邮编100053
5、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8,投票简称:元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 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 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8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名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6.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24.7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3,799,999.41元,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为尚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人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协议得到公司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差额为尚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