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1 00:00  东方嘉盛(002889)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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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24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淼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淼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卫平女士、李旭阳先生、邓建民先生、汪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少明先生、沈小平先生、吴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少明先生、沈小平先生、吴学斌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郭少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卢少平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孙卫平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女士曾供职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并曾担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东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女士于2003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15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4.70%,孙卫平女士及其子女邓思晨、邓思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0.73%,孙卫平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卫平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旭阳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李先生曾任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资金主管、澳大利亚TELEPLANSERVICESOLUTION财务经理。李先生于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旭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旭阳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建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邓先生曾任南海官窑供销社主管会计、广州军区深圳企业局主办会计、东欧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经理、深业(深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助。邓先生于2007年1月加入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现任公司财务高级经理,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邓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建民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汪先生曾任上海环球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IT经理、天狮溢海有限公司IT经理、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先生于2010年6月加入公司并工作至今,现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汪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汪健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郭少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1995年至2021年,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审计部总经理、管道气客户服务公司总经理、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风险管理与内控等经验。兼任暨南大学审计硕士(MAud)、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校外导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客座教授,深圳市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深圳市会计协会荣誉理事,深圳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内审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卫生经济学会监事。任福田区国资局外部董事,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郭少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期间历任深圳市经理学院研究与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2008年6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先后兼任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023年10月聘为经济学院督导。曾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0650.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小平先生未持有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沈小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学斌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担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任主诉检察官,从事行检和反贪工作,荣获“深圳市十佳公诉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天门市岳口东方塑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吴学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3.SZ)独立董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02.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学斌先生未持有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吴学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何一鸣先生、田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经审查,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何一鸣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何先生曾任中国爱地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国际贸易专员、香港WINTATHONG外贸部主管。何先生于2003年加入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商务专员、商务经理、销售经理等职位,现任公司销售经理,何先生自2009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何一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一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田卉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田女士自1986年10月至1994年供职于重庆五金站;2001年8月至2004年5月,田女士供职于深圳市高登布尔科技公司。田女士于2004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深圳市东方嘉盛公司重庆公司负责人,2009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田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何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何清华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何清华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何清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何女士于2000年2月至2002年9月,任合联达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海关事务副经理、商务副经理、客户经理、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销售经理。何女士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何清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清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薪酬方案

  外部董事年度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福利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被担保方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高桥东方嘉盛”)、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焰”)、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泓永业”)、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嘉泓永业”)、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本次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4年度原有担保额度18,000万元的基础上,为其增加31,586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至49,586万元(此额度不包含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已提供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4,586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相关子公司(被担保人)信息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其他情况说明

  该担保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所享有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中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9.25%、86.29%、84.52%,其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达70%。

  (一)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七)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八)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不同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9,58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人。根据相关规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对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月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郭少明、沈小平、吴学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卢少平、谢晓尧、郭少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不同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何一鸣先生、田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