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10:00  意华股份(002897)公司分析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70证券简称:意华股份0公告编号:2023-058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00、2.00、3.00、4.00和10.00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乐 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 公室,邮编:325606,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陈冉、黄钰

电话号码:0577-57100785; 传真号码:0577-57100790-2066

电子邮箱:hy@czt.com.cn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7”。

2、投票简称:“意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委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1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9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970证券简称:意华股份0公告编号:2023-05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爱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70证券简称:意华股份0公告编号:2023-057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已审批的履约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详情可参考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2、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意华新能源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增加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意华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不超过2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35539762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总部经济园(一期)1幢1601室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14日至2035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八15-11-03-051地块)

关系说明:意华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方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意华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子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严格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的担保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28%,实际履行的担保额度为14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