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2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长、总经理刘洪涛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梁春红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黄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齐亮先生与《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利益相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同时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可以设立特别奖励,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资本运作、重大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别奖励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并组织实施。
2.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各类补贴、福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3.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仅以其中较高薪酬标准职务发放。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或按季发放。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特别奖励的发放按照奖励方案执行。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放。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方案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容相抵触时,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2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决议的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24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6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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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7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及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5、议案8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书面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以2026年5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6061(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媛
联系电话:0532-85793159
传真:0532-85793159
电子邮箱:information@impulsefitness.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9”,投票简称为“英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2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刘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华、李强、孟凡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988,589.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000,267.7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2,186,755.6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6,345,677.2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2,162,842.91元(含税,该金额暂以截至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146,540,276股为基数计算),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9.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根据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因董事长刘洪涛先生、董事梁春红女士、职工代表董事黄建先生、董事王齐亮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