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17 04:53  铭普光磁(002902)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23-11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7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6,300万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6月8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于2023年7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

  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项,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3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1,122.0000万股的0.1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23年4月25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同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授予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23-1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105.28万元,公司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8,266.36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23-11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105.28万元,公司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8,266.36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3、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2,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23-11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会涉及到外币结算,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期限及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2,500万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依其判断批准并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通知、指令和指示(包括签署相关指示文件以任命、授权具体交易人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2,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2,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