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77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36个百分点。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458,600,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具体详见《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公司管理层经营决策效能,推动公司战略有效落实,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启动实施轮值总裁机制。董事会聘任黄韵涛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当值期间自2024年8月30日起一年,具体详见《关于聘任轮值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三)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海川先生实施完毕增持公司股份计划。2024年1月10日至7月9日期间,林海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达到1,000.05万元,累计增持股份60.2095万股,占公司2024年7月10日总股本的0.13%,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四)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方案。2024年6月6日至8月22日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88,372股,占公司2024年8月22日总股本的0.61%,最高成交价为14.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7元/股,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3,499.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等。
(五)报告期内,公司向债券持有人支付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宏川转债”利息,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六)报告期内,“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8.86元/股,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截至2024年9月18日,“宏川转债”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且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详见《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截至2024年8月27日,“宏川转债”已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即2024年9月13日至23日)向公司回售申报债权,该期间的“宏川转债”有效申报数量为177,289张,公司已完成回售款支付等相关手续,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七)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可自主行权;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因激励计划考核未达标/未完全达标、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28.3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568.36元。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37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金勇、张荣武、徐胜广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3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4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3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252,568.23元,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1,426,957.2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36,674,383.0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07,342,058.2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342,058.27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10月18日总股本457,48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含税金额总计45,748,948.00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6.71%,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22.0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2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69%。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宏川”)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14,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常州宏川化学品仓储项目”(以下简称“化工仓项目”)建设。常州宏川拟以其化工仓项目建成后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作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7,9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3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1585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间接控制常州宏川
■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和潘俊玲,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常州宏川拟向建设银行申请14,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化工仓项目。常州宏川拟其化工仓项目建成后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作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7,9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授信期限、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化工仓项目建设,关联方为常州宏川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下属化工仓库主要为甲类库、乙类库,能够满足绝大部分石化产品的仓储需求,运营仓容总计6.49万平方米,分布于东莞、中山、泉州、苏州、沧州。
本次常州宏川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其化工仓项目的建设资金需要。常州宏川利用其现有空地新建化工仓约3.39万平方米及辅助用房等,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化工仓库仓储业务规模,有助于促进公司第二主业化工仓库仓储业务发展。
常州宏川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常州宏川为公司间接控制孙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旨在促进常州宏川业务发展及顺利取得本次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长远发展的体现。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1,196.77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429.55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626.32万元。
2024年1-9月,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53,155.20万元,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62,20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2.6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28,44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9.92%。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77%。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25,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常州宏川提供担保是基于常州宏川化学品仓储项目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常州宏川业务发展,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常州宏川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以及常州宏川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常州宏川由公司董事林南通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担任董事长,公司对其在经营等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3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69%。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宏智”)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申请4,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常熟宏智扩建化学品仓库及辅助用房项目”(以下简称“化工仓项目”)建设。常熟宏智拟以其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0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碧溪街道建业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仓储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间接持有常熟宏智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熟宏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常熟宏智拟向苏州银行申请4,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常熟宏智化工仓项目建设。常熟宏智以其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利价值6,000.00万元),公司拟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授信期限、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下属化工仓库主要为甲类库、乙类库,能够满足绝大部分石化产品的仓储需求,运营仓容总计6.49万平方米,分布于东莞、中山、泉州、苏州、沧州。
本次常熟宏智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其化工仓项目的扩建资金需要。常熟宏智利用其现有空地扩建化工仓约0.98万平方米及辅助用房等,该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化工仓库仓储业务规模,有助于促进公司第二主业化工仓库仓储业务发展。
常熟宏智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常熟宏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62,20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2.6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28,44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9.92%。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77%。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25,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常熟宏智提供担保是基于常熟宏智扩建化工仓项目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常熟宏智业务发展,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常熟宏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4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金额,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69%。本次被担保方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江”)、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常熟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宏川”)、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宏川”)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乙二醇指定交割仓库,下属公司东莞三江、南通阳鸿、常州宏川为大商所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公司拟为前述下属公司参与期货交割等相关业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力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经营液体化工码头及液体化工品仓储;液体化工品和油品的存储、装卸、管道输送及公共保税仓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及淡水供应)(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行业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莞三江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宏川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东莞三江25%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东莞三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060.66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太仓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5,572.0769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南通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常熟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10,43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间接持有常熟宏川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熟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7月3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1585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间接控制常州宏川
■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东莞三江、南通阳鸿、常州宏川从事乙二醇、苯乙烯期货交割等相关业务时,以及太仓阳鸿、常熟宏川从事乙二醇期货交割等相关业务时,前述下属公司不能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要求数量和质量的货物或者违反大商所有关规则及/或其签署的《协议书》等约定,大商所承担上述责任后向前述下属公司追偿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下属公司作为大商所乙二醇及/或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从事期货交割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其取得继续保持大商所乙二醇及/或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有利于公司乙二醇及/或苯乙烯存储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常州宏川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以及常州宏川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常州宏川由公司董事林南通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担任董事长,公司对其在经营等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62,20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2.6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28,44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9.92%。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77%。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25,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5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使用期限: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投资品种: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包括其下属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直接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明确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等)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文件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情况的预计,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进行投资理财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维持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6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提案3、4、5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3属于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1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24年11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7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信息,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方式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张荣武先生;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李小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怡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日前访问全景网问题征集专题页面(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说明会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48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权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1、表中“宏川供应链”系指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2、林海川所持1,573.81万股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3、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4-139
证券代码:128121证券简称:宏川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