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获准发行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申请
转自:东方资讯
3月10日,长城证券公告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