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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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2、议案3为特别表决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5年1月22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荆怡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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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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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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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事宜。
二、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63元/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450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已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权益分派情况调整回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且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2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公司《激励计划》中可解锁比例为60%。公司将对上述离职及个人考核当年考核为D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5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171,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171,765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196,700股后的余额228,975,0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上述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原授予价格每股9.43元调整为每股8.63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56,213,786股调整为256,209,33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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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办理股份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铭达”)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提升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尤其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以期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及2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A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股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8.6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齐军、吴之星为本次激励对象,荆世平、荆天平、荆京平、夏琛、陈荆怡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5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56,213,786元减少至256,209,336元,公司股本将从256,213,786股减少至256,209,336股。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202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0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稳健、低风险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回购价格调整至8.63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