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青岛银行德州陵城支行开业的批复
转自:山东监管局
德金复〔2024〕52号
青岛银行德州分行:
你行《青岛银行德州分行关于青岛银行德州陵城支行开业的请示》(青银德州发〔2024〕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开业。机构简称为青岛银行德州陵城支行,营业地址为德州市陵城区陵州路以南、颜城街以东,鬲津河以北顺驰华府顺驰新天地3号商场。
二、核准青岛银行德州陵城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手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应向德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
请你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