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新泰支行开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泰金复〔2024〕76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新泰支行开业的请示》(青银泰安发〔2024〕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新泰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新泰市城区龙池路111号东城田园清华园25幢1-2号。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该支行开业后,你分行要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风险防范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