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监管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开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鲁金复〔2025〕20号
青岛银行:
《青岛银行关于聊城分行开业的请示》(青岛银发〔2025〕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机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开业,营业场所为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181号,燕山路东、庐山路以西星光·聊城国际金融中心5#6#号楼一二层商0001、商0002。
二、核准该分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该分行开业后,你行要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风险防范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