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监事因亲属短线交易被出具警示函
本报记者 李勇
亚世光电8月3日公告称,公司监事那松的儿子那环宇于2024年7月11日至7月19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因那环宇的短线交易行为,辽宁证监局决定对那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那环宇于今年的7月11日以19.74元/股的价格买入亚世光电1600股。7月18日,那环宇以17.95元/股的价格将股票全部卖出后,又于当日以18.40元/股的价格买回2200股,并于次日以18.26元/股的价格全部卖出。两次买卖后,那环宇合计亏了3172元。
值得留意的是,那环宇首次买入股票的当日,亚世光电曾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70%。
对于此次短线交易行为,亚世光电在公告中称,系那环宇不熟悉相关规定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那环宇交易期间未征询那松意见,亦未告知相关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因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故无收益上缴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亚世光电于2019年3月份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至今已5年有余。那松也不是资本市场“新人”,其自2018年7月起,就一直在亚世光电担任监事一职。
“从上市前的辅导阶段开始,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就不断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本市场知识的系统培训,作为一个上市多年的公司和从业多年的监事,发生这样的情形或就是对市场法治、规则的漠视。”有不愿具名的市场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看来,法律和规则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不存在主观故意、不熟悉相关规则”并不能成为短线交易的借口。
“作为市场参与者,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基本要求。”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认为把不熟悉规定作为借口和理由,反映出相关行为人在参与市场前并未做好充分准备,缺乏对规则的敬畏之心。
公告中,亚世光电表示,上述情形发生后,那松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那环宇也已深刻认识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公司也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编辑 王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