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股东提议三季度分红遭董事会驳回,近两年分红率均低于30%
瑞财经 王敏8月19日,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农商行”)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8月 18日,青农商行收到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连 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临时议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及相关附件材料, 提请在该行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该《临 时提案》。
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同发裕炉火纯金价值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发裕传承辉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发裕德财双馨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等 3 支基金并受11 名自然人股东委托行使股东临时提案权。

以同发裕为代表的联合股东在临时议案中建议,在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各年度三季度报告所载的归母净利润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上述净利润的30%。三季报所分金额可全额抵扣当年或后续年度分红义务。
对于本次针对分红的临时议案,同发裕的理由是:近年来,青农商行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持续提升,现金储备充裕;此外,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监管部门持续倡导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分红频次,青农商行适时推出三季报分红符合政策导向及行业趋势。
不过,由于青农商行董事会决议不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这意味着同发裕提出的分红议案流产。
青农商行董事会表示,该议案违反了关于下一年度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同时,董事会仅有权在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上限范围内制定方案,而无权在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比例下限基础上自行决定具体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或比例等分红实施方案。

从青农商行近几年分红情况来看,2022年因营收净利同比下滑,该行没有进行分红,2023年、2024年其分红比例分别为21.64%、23.34%。
此外,从青农商行近五年分红明细看,2021年至2024年的中期均为“不分配不转增”。
对于分红率低于30%的原因,青农商行亦已经解释: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国外宏观经济环境,相关业务的潜在信用风险处于上升趋势,可能导致银行整体信贷质量承压、业务竞争加剧、息差持续收窄,对银行持续发展提出了新挑战。
2024年,青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10.33亿元,同比增长6.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亿元,同比增长11.24%。
2024年末,青农商行资产总额4950.32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2665.83亿元,吸收存款为3266.73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270.96亿元、107.38亿元、211.34亿元,增长5.79%、4.20%、6.92%。
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为1.79%,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50.53%,较上年末提高12.5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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