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廖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良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廖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良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4、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测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币持有规模、资金周转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4月)》。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