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4-23 05:46  和远气体(00297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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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5.00、9.00和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议案7.00、议案8.0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需要将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故实际控制人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9:30-16:30。

  (二)登记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鹏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3000

  (五)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1”;

  2、投票简称:“和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为刘维芳女士)。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2023年度监事会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654,555,352.66元,比上年度增长2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67,211.12元,比上年度增长12.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76,923,091.9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42,428,810.2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92,309.2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311,659,592.97元。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00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4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8,000,000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发展公司业务,根据公司2024年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

  二、综合授信额度方案

  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200,0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经营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为支持公司发展,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为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合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