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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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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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公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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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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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剑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琴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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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袁剑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琴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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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6: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