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聘任廖颖为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网讯 7月25日晚间,宇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廖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7月25日晚间,宇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廖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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