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为增值税减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费振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志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费振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志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2、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7:00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mail@northking.net)。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电子邮件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进行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证券事务部
4、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其他类型股东应当由其授权代表出席会议,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能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
(4)上述复印件需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及其他类型股东加盖公章,并签注“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5、出席会议
(1)本次股东大会将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下午14:00)办理有关入场手续,请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士合理安排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尽早抵达会议现场,进行身份核对,以确保于会议指定开始时间前完成入场手续办理,本次股东大会于指定会议开始时间后即停止办理现场入场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潇
联系电话:010-82652688
传真:010-82652116
邮箱:mail@northking.net
7、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信息。
2、法人及其他类型股东请加盖公章。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受理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选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自然人股东委托需签名,法人股东或其他类型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7,投票简称:京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和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瞿建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瞿建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瞿建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建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瞿建耀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瞿建耀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瞿建耀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瞿建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芳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
上述调整自王芳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王芳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元件与材料专业,获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硕士学位;2022年毕业于日本拓殖大学国际开发专业,获博士学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金融学副教授。历任电子工业部第49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工程师、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副研究员、兵器工业部标准化所副研究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曾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600439)、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00)独立董事、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46)独立董事、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7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十二)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A,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2024年5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277,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明确授权:“(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以上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直接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43-0.17)/1.4=8.04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7,536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京北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16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十二)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0月12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10月11日届满,于2024年10月14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名,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68,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数量为2,162,084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060,337份,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12.12元/份,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8.04元/股。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6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550份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2,381份予以注销;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公司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8,491份予以注销。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2、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人
3、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
注: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其买卖股份仍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公开承诺。2、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8,00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9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变更前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呼叫中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变更后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呼叫中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4】4125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情况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我们审验,截至2024年5月19日,贵公司已收到上述激励对象中的2人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出资款956,76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其中119,000.00元增加股本,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该变更增加股本119,000.00元(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
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1,790.7602万股,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778.860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1,790.7602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1,790.7602万股变更为61,789.9202万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前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与原章程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和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版本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3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王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对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任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0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名,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68,000股。
关联董事赵龙虎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8,00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证券简称:京北方公告编号:202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