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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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实现履职责任与津贴收入合理匹配,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职责、作用与工作量,结合公司自身经营规模、现状以及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按季度发放。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形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将“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订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股票“种类”修订为股票“类别”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序号变化、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变化、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修订的前提下,未予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实质性修订内容如下(修订的内容以黑色加粗突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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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涉及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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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中,第1-10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