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11-11 00:00  直真科技(00300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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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24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金建林、雷涛、夏海峰、王玉玲,独立董事乐君波、杨文川、王帅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尚未使用的2,1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82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01,820,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新增不超过1.7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后续根据交易对方的需求,办理交易标的的抵押手续,抵押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业务的额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80,00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180,0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96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82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01,820,000元。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8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962%,最高成交价为18.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90元/股,成交金额40,233,873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总金额,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且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2,180,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存续期限即将到期,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为:对2,180,00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2,180,000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82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01,820,000元。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完成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820,000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对《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条款如下: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从而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新增不超过1.7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本次新增的融资租赁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后续根据交易对方的需求,办理交易标的的抵押手续,抵押金额不超过融资租赁业务的额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必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或拟购入的设备资产,具体以实际购入价值为准。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后续交易对手方如有要求,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交易标的抵押,作为融资租赁的增信措施。

  四、融资租赁事项主要内容

  (一)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1.7亿元。

  (二)融资租赁的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资金用途:购买日常经营相关设备。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未使用的2,1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该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82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01,820,000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25日,10: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62800055

  5.邮政编码:100102

  6.电子邮箱:pr@zznode.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