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1 00:00  同兴环保(00302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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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光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光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5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沈先锋先生简历如下:

  沈先锋先生,男,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电机分厂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设计经理;2021年2月至2022年9月,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低碳技术研究院设计总监兼董事长秘书;2022年9月至今,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钢材期货品种。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面,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7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芯科技永新股份洁雅股份富春染织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洁雅股份、科大讯飞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璐,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同兴环保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八方股份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璐、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兴环保”)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和前次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18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37,857.7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445,842.2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公司已支付待置换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已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已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和“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待置换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2、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236.11万元,扣除待置换的募集资金后无剩余募集资金;公司“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27.05万元,扣除待置换的募集资金456.02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71.0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671.03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合同约定,在达到支付条件时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计划通过建设烟气脱硝设备生产基地,新增年产20套(台)脱硝设备生产能力,以满足烟气脱硝业务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工业园,项目总投资13,499.89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投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待置换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原募投项目“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但近年来,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原募投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公司根据近年来市场发展的形势变化,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募集资金余额9,050.33万元扣除待置换募集资金294.48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8,755.8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达到相关支付条件时继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环境发展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和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待置换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相关合同尾款、质保金等。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费用控制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同时,“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初始投入阶段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3、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使用需求,故将该募投项目作结项处理,旨在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736.85万元扣除待置换募集资金120.25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2,616.6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达到相关支付条件时继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4、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一)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到账超过1年;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同兴环保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初宏洲徐守号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兴环保(003027)股票,现登记参加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先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绩效考核管理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执行与落地,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进一步完善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高管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关联董事郑勇、初宏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续聘期为1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环保公告编号:202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