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销售与服务合同,虚增收入1亿余元,遭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全资子公司涉诉风险未知,新宁物流索赔征集中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14:21  新宁物流(300013)公司分析

记者 金音

近日,新宁物流接连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时任新宁物流董事伍晓慧,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1900万元。公司未对该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亦未在临时公告、相应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据了解,截止2020年12月,占用资金全部归还。ZXVZXVCZXVC

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自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新宁物流虚构合同以增营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00013)曾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27号)。

2023年4月27日,新宁物流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5号)。

2023年7月4日,新宁物流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经查明,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程)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程)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州兴筑凯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

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9,261,561.57元。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

新宁物流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为被告之一。其中,涉案金额: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深圳新宁及被告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共同承担赔偿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暂计22,343,501.93元,被告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新宁物流公告:截至2023年6月28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新宁物流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目前,新宁物流的索赔已开始征集,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