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终止不超3亿元定增

查股网  2024-08-28 15:35  宝通科技(30003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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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宝通科技(300031.SZ)昨日晚间披露公告称,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宝通科技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自申报以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宝通科技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司原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313.2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建设泰国年产1,000万平方数字化输送带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1,252.32万股的30%,即不超过12,375.69万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秦龙、杨鑫强。

  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已于2020年6月11日完成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项,本次共计发行500.00万张,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自2020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6,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494,000,000.00元,已于2020年6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项目实施单位全资子公司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的人民币专有账户632094633账号中。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外,另扣除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310,000.00元(含增值税),合计发行费用8,310,000.00元(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6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55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