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琏升科技及董事长等收监管函,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

中新经纬2月10日电 深交所网站10日发布关于对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琏升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根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明良、杨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琏升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
琏升科技对于网络域名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同时,琏升科技对于部分存在免租期的产业园租赁业务,对租赁的免租期在所属租赁合同的第一个租赁年度内进行摊销,而不是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摊销,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四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导致琏升科技2023年年报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列报金额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
琏升科技董事长黄明良、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苹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要求琏升科技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琏升科技业务涉及光伏电池、移动通信转售、房屋租赁、通过SaaS模式提供的软件应用及服务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
业绩方面,琏升科技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000万元-1.2亿元。该公司提到,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规模实现大幅增长,但因光伏市场遭遇阶段性供需错配的困境,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普遍下跌,公司光伏产品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导致亏损增大。(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