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业绩补偿,中创环保交易对手方3人被警示

查股网  2024-01-09 22:03  中创环保(300056)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1月9日电 厦门证监局9日披露,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创环保)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陈荣、张炳国、廖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厦门证监局网站截图

  据厦门证监局表示,2019年,中创环保以持有的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置换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持有的江西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祥盛)51%的股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陈荣、张炳国、廖育华承诺江西祥盛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9600万元、10400万元,并约定就实际实现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和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资产减值向中创环保作出现金补偿,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各自承担的补偿义务按照三人向中创环保转让江西祥盛51%股权的相对占比分担确定,其中,陈荣就张炳国、廖育华的补偿义务向中创环保承担连带担保补偿责任。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江西祥盛2021年、2022年均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前述业绩补偿约定,陈荣、张炳国、廖育华应向中创环保作出现金补偿,其中,2021年补偿款合计15019.37万元,2022年补偿款合计20953.79万元,但截至本决定出具日,上述三人仍未及时足额履行补偿义务。

  厦门证监局认为,陈荣、张炳国、廖育华的上述行为构成超期未履行承诺行为,决定对陈荣、张炳国、廖育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在2023年10月25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陈荣、张炳国、廖育华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对中创环保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陈荣、张炳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中创环保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廖育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资料显示,中创环保主营业务包含袋式除尘器核心部件高性能高温滤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烟气脱硝核心部件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环保行业烟气综合治理相关BOT、BT业务;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与散物料输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大供应链贸易金融平台的搭建。

  业绩方面,中创环保2021年及2022年分别亏损4.29亿元和0.8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继续亏损0.72亿元。

来源: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