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蓝色光标及董事长等收监管函

查股网  2023-12-15 17:48  蓝色光标(300058)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12月15日电 12月15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色光标”)及董事长赵文权等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指出,根据北京证监局查明的事实,蓝色光标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影响,导致2022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

二是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是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

四是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时点不恰当。

五是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的规定。

  蓝色光标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监管函指出,蓝色光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赵文权、总经理潘安民、财务总监陈剑虹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请公司及上述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蓝色光标: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022年年报显示,赵文权,1970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路村咨询策划公司总经理,雅宝网首席运营官,2015年起任北京大学名誉校董,2004年起担任北京蓝色光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蓝色光标前身)董事,2008年1月起担任蓝色光标董事长。2022年,赵文权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98.2万元。

  潘安民,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蓝标数字上海公司总经理、蓝标数字高级副总裁、蓝色光标执行副总裁、蓝标传媒首席执行官、中国商广协数字营销委员会联席理事长。2022年,潘安民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39.6万元。

  陈剑虹,1972年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会计师。2003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蓝色光标财务总监、财务顾问等职务;2018年1月起任蓝色光标财务部总经理。2022年,陈剑虹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5.5万元。

  最新业绩显示,蓝色光标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收143.22亿元,同比增长4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1万元,同比下降86.54%。

  二级市场方面,蓝色光标12月15日收涨4.87%报8.61元/股,总市值214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