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三川智慧三季报出错引关注:啥原因?咋处理责任人?
中新经纬1月3日电 深交所3日向三川智慧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发生的具体原因、相关责任人及公司拟采取的问责或处理措施及结果等。
2023年12月29日,三川智慧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子公司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天和永磁”)2023年度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交易和将未实质取得商品控制权的稀土氧化物贸易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问题。
三川智慧对前述事项予以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减少2023年度1-9月营业收入2.21亿元,占已披露的当期营业收入17.38亿元的12.69%;减少2023年度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26.26万元,占已披露的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1亿元的4.84%。
根据公告,2023年8月至9月,天和永磁部分稀土氧化物采购、销售业务没有商业实质,不具有商业合理性,涉及采购金额7173.63万元,销售金额8766.02万元,形成毛利1592.39万元;2023年3月至7月,天和永磁部分稀土氧化物贸易业务未实质取得商品控制权,也未实质承担存货主要风险,天和永磁在该类贸易业务中的身份属于代理人,原按总额法确认收入1.35亿元,按净额法调整后应确认收入212.74万元。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说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发生的具体原因、相关责任人及公司拟采取的问责或处理措施及结果,上述事项是否反映出你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需改进之处,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时间安排,截至目前的整改情况及整改结果;两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更正前及更正后的会计处理,更正后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经营、财务核算、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对天和永磁的管理情况,天和永磁在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深交所表示,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反映出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可能存在问题,是否设定针对性审计程序,如是,请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情况,深交所提出,说明除上述事项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会计差错或调整事项。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资料显示,三川智慧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以智能水表特别是物联网水表为核心产品的各类水表、水务管理应用系统、水务投资运营、供水企业产销差与DMA分区管理、健康饮水服务、智慧水务数据云平台建设等。
二级市场上,1月4日,三川智慧低开低走,收跌0.80%报4.98元,最新市值5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