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连续造假六年,时任董事长领200万元罚单,前三季度亏损逾亿元
在6月份公司收到来自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时,金通灵(维权)(300091.SZ)相关人等,不知怀揣怎样复杂的心情。
11月21日公告显示,金通灵的调查有结果了。据悉,自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以上违法事实有金通灵相关公告、客户及供应商资料、相关合同、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
江苏证监局表示,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相关规定,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决策并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组织、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参与、执行上述违法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江苏监管局决定:
一、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金通灵于公告中表示,经初步测算,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未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10.3.1条规定的财务类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亦未触及第10.5.1条、10.5.2条、10.5.3条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情形。
界面新闻注意到,季伟目前还在公司任董事,任期至2024年9月2日,薪酬约54万元,间接持股超9000万股。许坤明目前是总经理助理,薪酬37万元左右,也有直接持股。冒鑫鹏同样还在公司里任职,职务是职工监事。
至于袁学礼,其辞职公告是在2022年9月16日发布的,内容显示,袁学礼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担任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相关职务,而袁学礼原定任期本来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这之后,金通灵的董秘才换成了目前的陈树军,其也是现任副总经理。
公开信息显示,金通灵于2010年6月25日上市,2023年前三季度亏损1.04亿元。近两日,金通灵累计跌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