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成ST股 涉虚增收入利润,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年12月10日晚间,智云股份(300097)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大连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九天)81.3181%股权,深圳九天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2年,深圳九天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因深圳九天虚假确认销售收入,导致智云股份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与《处罚事先告知书》同一天落地的,还有《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智云股份”变更为“ST智云”。
维权律师认为,在2023 年 4 月 28 日到 2024 年 4 月 12 日之间买入过,并在 2024 年 4 月 12 日收盘时持有智云股份股票的受损股民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右边菜单栏找到“股民维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