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04:50  保力新(30011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300116证券简称:保力新公告编号:2023-07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我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民主讨论,选举林宇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3、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后续,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郭鸿宝先生拟代表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本人出具的《关于提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郭鸿宝先生、坚瑞鹏华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免去高保清女士保力新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提名选举姚进峰先生为保力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对股东的提案资格、提案内容等进行审查,并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是否将股东提议增加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郭鸿宝先生本人持有的保力新股份数额不足3%,其单独持有保力新的股份数不满足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董事会对股东提请增加的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5、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保清女士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6、报告期内,公司已将2022年9月26日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7、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8、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及拟继续进行资产处置情况的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拟继续对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220,742,101股股票进行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9、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10、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报告期内,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旭浦”)51%的股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1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九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徐海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九州证券指派任东升先生接替徐海平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3、报告期内,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通知,获悉常德新中喆及高保清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全部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14、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45%;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15、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查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77,101,083股股票重新拍卖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同时也收到了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迈逊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获悉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股票40,000,000股,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后续,公司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及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司77,101,083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股票4000万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