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资金占用,*ST聆达收预罚单,投资者维权启动
(来源:银柿财经)
时任董事长、总裁王明圣和时任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林志煌或分别被罚200万元。
2025年8月26日,*ST聆达(300125.SZ)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大连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100万元。目前,*ST聆达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对于部分担保事项,*ST聆达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3年10月24日和2023年11月5日发生的2笔合计8,000万元对外担保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2%;2023年期末余额5,00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资金占用方面,*ST聆达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至9月期间发生的2笔合计5,000万元资金占用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2023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期末余额5,648.08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
最终,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王明圣和时任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聆达300125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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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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