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启奥科技诉讼请求撤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先河环保11月27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原告为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奥科技)的《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被告先河环保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启奥科技诉称:2023年9月28日,被告阻拦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启奥科技和付东梅)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未公告提案内容等行为违法;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然而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只直接持有被告1.17%股份,且并未联合他人共同提案,不满足法律规定的3%以上股份,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启奥科技认为被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违法,且未改正,侵犯了启奥科技等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