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板蓝根颗粒被处罚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记者 张頔 实习生 郑静雅
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板蓝根颗粒,被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处罚,没收香雪制药公司违法所得8.2万元、罚款10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显示,香雪制药公司委托广东宝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批号:2204201)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初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检验项目“【鉴别】液相色谱 鸟苷 ”检验结果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相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对香雪制药公司采取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5月24日,处罚有效期3年。
公开信息显示,香雪制药公司成立于1986年4月,注册资本约6.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永辉,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该公司主要经营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中药提取物生产等。
今年年第一季度,香雪制药实现营收约5.69亿元,同比减少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56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5元。
截止7月2日收盘,香雪制药报收于3.35元/股,涨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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